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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永泽、周志勇等14人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
        时间:2021-03-22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          2021年3月18日,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永泽、周志勇等14人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。

          经审查查明:2006年起,以被告人朱永泽、周志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手段,实施一系列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、开设赌场、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,拉拢腐蚀公职人员为该组织提供庇护,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群众,致使多名群众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、控告;导致公安机关的职能不能正常行使;干扰、破坏企业的正常生产、经营秩序,在清远市清城区旧城一带形成重大影响,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。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保护国家和人民的权益,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寻衅滋事罪、骗取贷款罪、非法拘禁罪、开设赌场罪、故意伤害罪、洗钱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

          

    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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